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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预报

湖南省环保厅、公安厅通报1-8月黄标车淘汰进展

来源: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站 时间:2017-09-14 16:54:00 作者:

912,湖南省环保厅、公安厅下发《关于全省黄标车淘汰进度情况的通报》(湘环函〔2017521号),通报了1-8月各市州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根据数据统计,1-8月,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07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3.4万辆,剩余黄标车8.98万辆(列入年度淘汰计划的黄标车剩余7.47万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31%14个市州中,仅张家界淘汰剩余黄标车超过50%,娄底市、常德市、岳阳市和怀化市均低于剩余黄标车淘汰的20%,淘汰进度严重滞后。

 

为确保完成任务,通报要求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向群常务副省长的指示,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坚决完成任务。

 

一是进一步明确淘汰认定标准。环保部确定黄标车淘汰包括以下两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公告其机动车牌证作废的机动车。各地要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定期统计依法登记注销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底数,并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有效对接和核实,确保淘汰黄标车数量的真实、准确。

 

二是进一步加大淘汰工作力度。各地要尽快建立健全黄标淘汰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倒排任务工期,分解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方式,深挖工作潜能,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示范,率先完成。1031日前,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要全部淘汰。从111日起,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车一律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充分发挥以补促淘的作用,提高车主提前报废黄标车的积极性。各级财政要加大黄标车淘汰专项资金投入,未配套黄标车淘汰专项资金的市州要尽快落实。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手续办理和补贴申领。

 

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从下月起,每月5日以前,各市州政府要将上月黄标车淘汰进度情况上报省环保厅,经环保厅与公安厅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政府,通报市州政府。黄标车淘汰工作将列入本月省委督察室、省政府督察室牵头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环境治理战役综合督察,年底还将纳入省政府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州给予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严重滞后的市州报省纪委启动问责,对数据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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